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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工委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0-03-12    浏览次数:

 
湖南省教育厅关工委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中发〔2004〕8号和16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在厅党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从“关爱育人”入手,为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当好参谋和助手;找准配合补充的切入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之中,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为建设教育强省增添支撑力和推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湘教发〔2009〕45号文件精神,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关工委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    抓好两项基础工作,为整体推进关工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湘教发〔2009〕45号两个文件精神。一是全省教育关工委要继续深入学习教育部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湘教发〔2009〕45号文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两个文件精神上;从战略、全局和时代的高度认识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关工委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的调整、专职工作力量的补充、办公场地、硬件设施以及经费保障的落实要尽快到位;加强联系与沟通,进一步充实厅关工委班子,吸收各市州教育关工委主任和部分高校关工委主任为厅关工委委员;所有本科院校要建立二级学院关工委组织。三是出台《湖南省市州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关工委工作的长效机制。制订厅关工委工作规程,建立工作制度;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关工委的工作水平;今年第二季度各地对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情况要进行自查和检查工作,厅关工委将适时进行相关调研。
2. 大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关工委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坚持信息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各地各高校关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设立专用邮箱,经常查阅邮件;定期浏览教育部关工委和省教育厅关工委网站;重要会议和活动发送简讯至上级关工委。二是提高厅关工委网站、工作简报和通讯稿质量。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和厅直单位关工委每季度要向厅关工委秘书处至少报送一篇稿件。三是要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提高关工委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四是要与省厅报刊社和省教育电视台合作,加大家庭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五是积极参与中国关工委成立二十周年的各项活动,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和宣传工作。
二、树立“关爱育人”理念,以三项具体工作为切入点,当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参谋和助手,做好配合补充工作。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成长,进一步抓实主题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央中发〔2004〕8号和16号文件精神和最近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配合校园文化建设,继续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向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抓手,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入手,把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公民意识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点贯穿始终。省教育厅2010年2月8日发出的湘教通50号文件《关于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进和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高校关工委要积极配合党政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各地要根据全省主题教育活动的整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优势和以往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防止主题教育活动搞一刀切,走形式。二是要积极争取各地教育局和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把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学校教育的整体规划和绩效考核之中。三是要努力做到主题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组织每个学生读好主题教育读本;采取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结合丰富多彩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认识自己、展示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要注意把读书、实践、写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活动都发挥教育学生的作用;对“我是90后”主题教育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我们精选编辑,出版《我们这一代》一书,展示主题教育的丰硕成果。四是要继续发挥“五老”优势,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校实际,贴近现实问题,把思想道德教育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同志在高校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尝试把家庭教育引入高校思政教育体系;从思想上引导,学习上督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2.积极推进全省家庭教育相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基教处负责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的整体规划、政策措施;厅关工委组织老同志负责具体工作。一是把办好家长学校作为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的基础和支撑点,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的建设。厅关工委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规范家长学校建设的文件,省教育厅发文。对各市州报送厅关工委的省级示范家长学校组织评估验收,达标的家长学校由省教育厅授牌。二是做好第三批“全省百户优秀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三是筹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性研究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家庭教育这个主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服务,为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服务,为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决策服务。四是组织编写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教材和辅助读物,争取一年内完成。五是组建省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离退休老同志、老教师、老专家深入基层调研,举办讲座,进行理论研究。
3.争取资源,做好“关爱育人”工作。一是从“关爱育人”入手,重点针对贫困、留守、单亲、孤残、失学以及“问题”儿童,建立“关注、关爱、关情”的长效机制。关注上,配合做好基本情况的调研,建立一个较为全面、不断更新的弱势学生群体的家庭档案;组织当地“五老”志愿者,联合高校学生志愿者,与这些家庭建立长期联系,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帮扶措施。关爱上,多方筹集资金,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问题;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方面施以援手,倾注爱心。关情上,完善“留守儿童”代管制、寄宿制等管理模式,依靠校外活动中心、各种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集体活动;通过读书、培训、游戏、竞赛等多种形式,排解留守儿童心灵的孤独,开拓他们的视野,树立他们的信心;要利用媒体开展父母与孩子的互动活动,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引导“问题儿童”积极向上,让广大青少年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二是要做好学平险相关工作,为“关爱育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按照省教育厅湘教通〔2009〕150号文件要求,充分开发和保护学生保险资源,发挥关工委在学平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宣传、规范收费、安全教育、理赔督办等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利用保险代理收入救助更多的学生弱势群体。三是要充分开发、整合“关爱”资源。依靠自筹、社会募捐等方式多渠道开辟“关爱”资源,更多更好地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
三、    坚持四项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关工委队伍素质
1.要把关工委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学而后知不足,才能与时俱进。关工委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沟通,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提升关工委队伍整体素质,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2.要把关工委建设成“调研型”组织。坚持依靠专家队伍,深入一线,做好基础调研,积极开展实证研究;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数据、创新的思路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献言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开好调研座谈会、现场推进会和高校片会,从实践出发,推广典型,树立榜样,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要把关工委建设成“创新型”组织。关工委的工作活力来自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来自创新。要结合当地文化、地域特点、自身特色和专业特长,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
4.要把关工委建设成“服务型”组织。要树立“关爱育人”理念,从关爱学生出发,寻找工作切入点、创新点和支撑点;充分发挥老同志积极性,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思政、德育和教学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多沟通、协调,取得社会的广泛共识,争取各方面、多渠道的支持,共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
 
                                   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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