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重修的同学请注意:
1、办理重修手续的时间为第5周(3月21日——3月25日)。
2、请需要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同学以班为单位到思想政治教育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
3、重修上课安排在本学期第6周至第13周,具体上课时间和教室见下表。
4、望需要重修的同学按时上重修课,并到任课老师处考勤,如重修时间与学生本人的课程时间冲突,请与重修指导老师商定别的时间。
5、重修考试定在第13周,请同学们找重修指导老师考试,思政部不另行安排统一的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与地点由重修指导老师定。
6、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思想政治教育部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53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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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 |
指导老师 |
重修上课时间 |
教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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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易代阳 |
星期二 |
7-8节 |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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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李拥军 |
星期二 |
5-6节 |
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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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李拥军 |
星期二 |
5-6节 |
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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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
李拥军 |
星期二 |
7-8节 |
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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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部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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