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9-16阅读:

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51号)文件要求,我校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我校只有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1.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2.一般项目:支持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人要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经省教育厅撤销处理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优秀青年项目的立项率是60%。一般项目不设立项率,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数量

我校的申报限额为:优秀青年项目2项,一般项目16项。

四、项目申报

(一)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5:30前将申报电子版(包括申请书+活页+汇总表)打包为压缩包发送至邮箱9290743@qq.com,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类别+姓名,逾期我们将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

1.形式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10月15---10月16日)

2.专家评审。在校纪检监察处的监督下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2021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10月16日---10月20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5日)。

4.我校网络项目报送。(10月21日---10月24日)

(1)学校按分配项目数等额上报。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科技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截止时间:10月24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于10月25日中午10:00点之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科技处,其中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4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

联系人:刘芬,联系电话:0731-82946156

科技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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