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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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院院字〔2020〕28 号

各部门、学院:

根据《2020年湖南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及学校《2020党政工作要点》,《2020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工作要点》学校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大会及湖南省教育大会等精神,根据《2020年湖南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及学校《2020党政工作要点》,主动适应教育审计工作新时代、新环境、新要求,坚持“全面审计、抓重补短、高标高质、科研创新”的原则,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审计质量标准,提升审计业务水平,为学校“建卓越、争一流、创特高”工作奉献审计力量。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要求落实和体现在学校审计各项工作中,加强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校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夯实审计基础,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审计工作。继续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审计工作流程,积极构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严格执行法定审计程序,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积极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合理继承传统审计方法。做到两者有机结合,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严格把控委托审计程序和质量关

3、全覆盖、抓重点、补短板,推进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点

1、抓好学校审计制度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相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制度上得以保障,以便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促进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已有审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审计发展新需要,制定《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纪检联动工作制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等审计制度。

2、坚持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完善审计流程管控,推动审计项目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审计在规范的权力轨道内运行,避免无序和随意性。进一步细化审计标准,明确各类审计业务的审核内容与指标;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类审计业务的岗位设定与责任分配;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类审计业务的主要流程与关键质量控制点。通过定标、定责、定流程,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3、深入开展财务报告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意见》(湘教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在审计预算收入与支出、预算编制与调整、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延伸对专项经费的审计,关注其绩效,切实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性,有效提高预算和决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4、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审计。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9号)要求,持续进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一是开展全范围的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学校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二是有计划地选取重大风险经济业务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5、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按照《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的规定,强化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6、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在做好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常规审计项目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经济事项或经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或综合审计调查,重点对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切块经费的管理与执行情况等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项目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7、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的同时,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和各个重点环节的审计,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督促相关部门重视事前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质量可靠、成本可控、风险可防,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实行备案审查或审计,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实行跟踪审计,实现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

8、加强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审计工作需要,科学甄选中介机构,选择优质审计服务,招标前充分了解市场上审计中介机构的特点,通过招投标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性,优选中介机构,明确审计义务。加强审计过程控制,把握审计项目核心,将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进行优化整合,取长补短,内审人员参与审计实施的全过程,充分收集审计证据。加强审计复核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加强对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复核,充分考虑后期整改工作,形成审计之类控制的闭环管理。积极引导中介机构,融入审计管控理念,要求社会中介机构站在学校的立场看问题,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维护学校利益。建立工作考评体系,从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审计业务维度全面评价审计质量。

9、进一步开展合同审计。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通过合同审计,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防范合同风险

10、加大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聚焦学校工作要点,有针对性选择部分科研项目及学校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11、加强专业化教育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建立专业理论学习机制,以提升审计业务能力为主要目标,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学校基本建设新局面,重点提升基建审计业务能力。

12、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湘委审〔2019〕1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13、坚持以评促建,优化审计项目管理。根据湖南内审协会审计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审计项目并择优选送湖南内审协会申报评比,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查找工作不足,优化审计项目管理。

14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提升审计科研能力以学校审计业务工作为基础,注重对工作内容的思考与总结,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申报、参与审计课题研究

15、积极参加省教育审计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积极参与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信息发布、审计片组等业务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