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故意为难科研人员?审计署回应:不成立!

发布日期:09/25    浏览次数:

高校审计检查太多影响科研工作开展?针对近期某高校教授写信反映的该问题,审计署今日回应指出,已与该教授核实,经梳理发现,上述检查中没有一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署相关司局领导还表示,不存在审计人员故意为难科研人员的情况。


1、并不是所有的监督检查都叫审计


审计署教科文卫审计司司长崔振龙、财政审计司司长郝书辰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崔振龙就上述问题回应说:“我们也向他本人核实了有关情况,把接受的检查梳理了一遍,有资金管理部门的督察、课题管理部门的项目检查、单位进行的内部审计等等,恰恰没有一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


他指出,目前社会对审计的理解还有偏差,“审计”这个词被泛化了,并不是所有的监督检查都叫审计,比如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基于管理进行的评审评估,这些从被检查方的角度感觉跟审计一样,但并不是审计。


“如果从学术和法律角度来看,称之为审计的有三种类型:一个是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另外,在广大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单位内部设有内部审计。还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崔振龙说。


2、政府部门一说要管就是去检查


郝书辰有高校科研人员的经历,他从自身经历介绍说,接高校科研人员接受的检查一般来自几方面:一是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中期考核、评审评估等;再有就是经费管理部门对经费使用进行的检查;另外,项目的承担单位如高校、科研院所,为了避免在项目主管单位和经费主管单位检查的时候出现问题,自己也会组织审核检查。


另外,国家审计机关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也会进行审计监督,但是这种审计监督次数非常有限。


崔振龙认为,检查过多跟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很多政府部门把检查作为管理的手段,一说要管就是去检查。“今天你去检查了,你的检查结果别人不知道,第二天其他机构又去检查,导致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也客观上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郝书辰介绍,对项目主管部门、经费主管部门放权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检查过多、评审过多、评审环节过多,加重科技工作者的负担的问题,审计署将通过审计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


3、审计故意为难科研人员?不成立


现实中,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管理人员,借口无法突破审计规章,怕出事、怕违规,干脆不让科研人员“碰”项目的申报。对此类情况,郝书辰在接受访谈时表示:“为了避免自己在管理当中存在或者和产生失误而阻止科研人员申报项目、申报行为,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今后在审计工作中要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很多人员说怕审计这一关过不了就不去做这个事情,这个问题需要探讨一下。探讨什么呢?审计是不是故意为难科研人员?”崔振龙说,“我觉得这是不成立的。审计自己不制定规则,我们审计过程中还要区别客观情况,实事求是的去评价问题。”


他指出,审计自己不制定规章,规章一定是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审计只是监督它落实。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人找借口,说审计阻碍了他的作为,这都是推托责任的一种表现。


不仅如此,崔振龙说,如果经费是实实在在的用在了科研项目上,那审计人员不见得死卡已有的规章去评价。因为审计不仅仅是按照既有的法,对于审计当中发现的已经过时、不适应形势的规章,审计部门还会推动相关改革。


对“审计就是为了挑毛病”的说法,他澄清表示,审计人员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开展审计。审什么、怎么审,国家法律都有具体规定,而不是审计人员为了挑毛病。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


延伸阅读一:


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培育新动能,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迈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


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


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延伸阅读二:


给科研人员松绑,总理这样说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谈到科技创新需要体制机制改革来激活,引发会场四千多名两院院士和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共鸣,讲话被掌声数次打断。


李克强:我们政府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比国外、比发达国家要少。我们为子孙后代想,为把经济迈上中高端想,现在财政比较困难,(但是)再困难这方面也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李克强:这就需要推进科技创新中的“放管服”,要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政府有关部门确实有着不必要的干预太多,卡得太死。事实上,世界上一流的科研机构、一流的高校、一流的科技成果,从不是靠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管理管出来的。


李克强:现在大家普遍反映,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章不合理,条条框框太多,致使办事难、耗时长、成本高。要精简程序、简化手续,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


李克强:大家现在反映比较多的还有科研投入中的重物轻人、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等问题。所以,我们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相关经验,提高间接费用和人头费用比例。某种程度上讲,提高人员费用的比例,就是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


李克强:要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制度,探索年薪制、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要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效益分享比例,让他们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合理合法的富起来。


李克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不能只放在口头上,更不能口惠而实不至。我们今天在这里讲了,讲了就必须做,而且一定要做到。(掌声)而且面子和里子要一起做,真正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保障、社会上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