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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学院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01/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2010年学院职称申报工作的安排,为顺利完成本年度学院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6月21日-6月26日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初任人员条件,见习期满,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后,根据其政治表现和专业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认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1) 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 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 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 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5) 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6) 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7) 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初任助教、助理实验师职称工作,安排在9月以后进行,另行通知。

    2、申报中级以上职称评审人员资历条件

    (1) 已具备初级职称,聘任时间满4年,即可申请中级职称评审。      

    (2) 已具备中级职称,聘任时间满5年,即可申请副高级职称评审。

    (3) 已具备副高级职称,聘任时间满5年,即可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

    注:聘任时间中,应扣除全日制学历就读的时间。
    3、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条件

    申请破格申报职称的同志,请查阅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http://www.hunangy.com/html/dzjg/zzrsc/1/4/6/201015151552.html),符合破格条件者,报名时需向组织人事处提供,个人破格申报申请书一份,并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

    4、外省职称调入认定

    (1)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学院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学院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后,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2)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3)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不能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职称报名所需交材料

    1、申请初认初、中级职称的同志,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严格按填表要求填写,并使用16K纸双面打印,用胶固定线装订,再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交至组织人事处。

    2、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同志,报名时需携带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公示材料》及电子文档,同时签定职称评审协议。另,申报高教系列高级职称的同志,还需填写《湖南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使用A3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破格申报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破格申报申请书一份,并请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4、外省职称调入认定的同志,需提供本人原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并按照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16K纸张双面打印,胶固定线装订。

    五、学院职称申报工作进程暂行安排,详见下表。
                                     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进程暂行安排

1、6月21日—6月26日

     报名,签订申报职称相关协议书,交《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公示材料》及电子文档。

2、6月28日

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3、6月29日—7月5日

                       公  示

4、6月29日—7月5日

     申报人员交齐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请用信封之类的装好,并写明所交证书清单)、2寸照片一张,并校对《申报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5、6月29日—7月5日

  组织人事处提供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原件,由申报人员自行复印,用后归还。

    6、7月14日前

     申报人员交齐所有申报职称送审材料,评审费用,2寸照片一张,由组织人事处审查、盖章、统一装档案袋。

    六、相关要求

    1、本年度职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位申报职称的同志,严格按照学院职称工作安排进程进行,过期不予受理。

    2、以上为暂行时间安排,如有改动,由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

    3、具体各系列各专业的职称具体要求,可具体向组织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731-88539022

    4、申报中、高级职称报名及送审材料,可登陆www.hunangy.com网站,首页—党政机构—组织人事处—职称专栏—职称材料须知及表格栏目下载。

    附件1: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公示材料.doc

    附件3:湖南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0年6月18日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  邮编:410208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党校:0731-82946122  传真:0731-829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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