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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 01/03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处      点击数:

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工院字[2011]51号

各院、系、处、部门:

    现将《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湖南工业职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力,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规范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对象与条件

    (一)名誉教授

    名誉教授是学院授予境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其聘请对象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内外学术界公认;

     3、在推进专业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内外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二)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指学院聘请在社会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且由于条件限制只能不定期来我院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担任的高级学术职务,其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在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的经历,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声望和较大影响的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有重要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

     3、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与能与我院有实质性的合作,或能在推进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知名人士。

    (三)兼职教授

    兼职教授是指学院聘请校外(一般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担任的高级学术职务,其聘请对象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较高,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我院专业方向对口;

     2、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能与我院有实质性的合作,或能够在推进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聘期内,工作时间有一定的保证,能承担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及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实质性工作,参与系部、专业组织的活动。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聘请对象的主要职责

    (一)名誉教授的主要职责

     1、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对学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重大工作给予咨询、指导;

     2、学院可邀请其来院讲学、参与重大活动或教研教改,每年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座谈和征求意见会议不得少于一次;

     3、聘期内支持和协助学院完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申报一项以上。

    (二)客座教授的主要职责

     1、指导或帮助所在院系开展教学、科研和实训工作,为所在院系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提出建议,每学期参与所在院系教研教改活动或进行专家咨询不少于4次;

     2、定期到所在院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学期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3、聘期内须协助学院或所在院系完成申报省级及以上的重点项目一项以上。

    (三)兼职教授的主要职责

     1、积极支持系部开展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帮助教师与企业联合搞科技项目;

     2、指导和参与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等工作;

     3、每学期开展专题讲座不少于一次,指导教师进行知识更新和科学研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承担紧缺课程或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对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培训,或根据系部工作需要参与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实习实训或毕业设计,每学期折合课时不少于80课时。

    四、待遇

    (一)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可给予一定数额的酬金,标准可根据其履行相应职责或在专业中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由聘请系部计算工作量,从学院师资队伍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来院进行教学、教改和科研工作,参照学院在岗同类教职工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按每课时150-200元的标准发放酬金;兼职教授按每课时100-150 元标准发放酬金;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学术讲座酬金一般按每小时300~500元标准支付,兼职教授按120-150元标准支付。                                 

    (三)名誉教授、客座教授酬金支付可采取学期、学年或者协商支付等形式,协商支付由学院、聘任系部和被聘教授三方协定,并在相应聘任协议上明确。兼职教授酬金支付可按照学院在岗同类教职工津贴及酬金发放办法执行。

    (四)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以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及取得的科技成果参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经费配套和奖励。

    五、聘请程序

    (一)提出人选;各系部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相应表格。

    (二)综合评议;根据拟聘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社会兼职、简历,以及拟聘人的学术成果与专业技术水平等,结合拟聘系部的聘请理由,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将要合作的事宜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三)审批聘任;人事处根据拟聘系部意见、综合评议意见等考察结果,提交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有关协议,颁发相应聘书。

    六、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管理

    (一)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根据学院师资队伍规划有计划分步实施,名誉教授的总体数量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总量的1%,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总体数量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总量的29%。

    (二)名誉教授不设定聘期,一经授予即为终身荣誉,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可续聘。

    (三)名誉教授由人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由聘请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聘请系部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所聘专家教授保持联系,妥善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所辖专业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四)各系部每学期末须将所聘客座、兼职教授在本系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聘期满的客座、兼职教授提出续聘、解聘意见。

    (五)对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学院将参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审批表.doc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  邮编:410208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党校:0731-82946122  传真:0731-829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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