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介绍
鉴定工种:维修电工
鉴定级别:三级(高级)、四级(中级)
发证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鉴定内容:
掌握维修电工常识和基本技能,室内线路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安装与维修,常见变压器的检修与维护,各种常用电机的拆装与维修,常用低压电器及配电装置的安装与维修,电动机基本控制线路的安装与维修,常用机床电气线路的安装与维修,电子线路的安装与调试,电气控制线路设计,可编程控制器及其应用。具备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能力。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鉴定工种:电子CAD制图员
鉴定级别:四级(中级)
发证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鉴定内容:
学会电子技术基础上能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设计与绘制电路,并从中学会电子技术设计过程,掌握利用相关软件设计电子线路原理图和印制电路班图的方法和工艺,制作电子元器件符号和元器件封装,具备设计符合电路设计规则的双面印刷电路板的能力,提高学员电子线路的设计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强化学员的专业能力;通过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学员就业竞争能力和工作能力。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工种:可编程序系统设计师
鉴定级别:四级(中级)
发证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鉴定内容:
掌握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选型、编程、能进行PLC应用系统的总体设计和PLC的配置设计,选择 PLC模块和确定相关产品的技术规格,进行外围设备参数设定及配套程序设计,具备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整体集成和维护能力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工种:单片机快速开发专项能力
鉴定级别:四级(中级)
发证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鉴定内容:
运用单片机基础技术、成熟功能模块及工具、各类开发板等,具备设计单片机系统、分析单片机的性能及内部结构、分析、调试经典模块电路、设计、汇编和调试经典模块软件,快速开发软硬结合的单片机应用电路的能力。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工种:电工低压维修特种作业操作证
鉴定级别:
发证机关: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鉴定内容: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卡(IC卡)上岗,即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此证书全国通用。
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等工作必须持有的证件,是经过国家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注册的证明。具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的能力
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地点:电气工程系教学管理办公室(第一教学楼一楼)
联系电话:0731-82946207
报名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