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2-11-29阅读:

各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8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内的课题,不予立项。

二、我校申报指标

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2.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3.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包括课题申请书、活页、汇总表)文件名统一为:2023年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人姓名压缩打包发送至Hngykjc@vip.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和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

(二)评审流程

1.形式审查。科技处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12月24日-12月25日)

2.专家评审。科技处将邀请校外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审。(12月26日-12月31日)

3.结果公示、修改项目。学校网站公示项目评审结果,拟推荐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提高我校立项率,公示时间为:(1月1日-1月5日)

(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拟推荐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网上申报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科技处需预留时间提前完成系统审核,逾期将不予审核推荐)。并于1月10日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不需要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参与人签字后送交科技处。申报系统中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科技处工作人员将会发送至拟推荐项目申请人。

科技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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