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制度文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发布者:   时间:2013-10-31 11:46:12  浏览: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12月版第 22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CopyRight 2014,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Inc.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 电话:0731-8294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