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调整分工会设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时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结合学校党总支部设置调整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分工会设置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设置调整原则

1.按照与党组织相对应原则。

2.按照工作需要,方便工作开展原则。

二、分工会设置调整具体情况

(一)七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的设置保持不变

1.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

2.汽车工程学院分工会;

3.电气工程学院分工会;

4.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5.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6.商务贸易学院分工会;

7.工业设计与艺术学院分工会;

8.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二)其他分工会的设置

新设置图信离退工会分工会,原公共教学工作分工会、党务工作分工会、政务工作分工会、教务工作分工会、学生工作分工会的名称设置保持不变。其中:

9.图信离退工会分工会,包含图书情报信息中心、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等单位。

10.公共教学工作分工会,包含体育艺术部、基础课部、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

11.党务工作分工会,包含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党校等单位。

12.政务工作分工会,包含党政办公室、后勤处、校企合作处、科技处、财务处、审计中心、资产管理处等单位。

13.教务工作分工会,包含教务处、发展规划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芙蓉工匠学院等单位。

14.学生工作分工会,包含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部(武装部)等单位。

校工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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